做了心脏瓣膜手术,还可以怀孕生小孩吗?
张金洲观点
育龄妇女抗凝的特殊问题及其处理
1、月经
术前月经正常的女性,换瓣术后服抗凝剂,大部分病人的经期与经量有些变化,经期基本与术前相似,月经量可较术前增多。为减少出血,近年来已采取来潮前一天起至月经基本干净前一天止,停用华法林;或在月经期服华法林的量较平时减少一半。术前有规则性功能性子宫出血的病人,术后抗凝中经期可延长,经量可增多,但周期可基本不变。如出血量大,可注射维生素K1止血,如反复大出血,每次需用药物止血,可用微波治疗或作子宫切除术。放环避孕的病人与正常妇女放环者相似,月经量一般也增多。
2、口服避孕药
口服避孕药可降低口服抗凝药的作用。因此,注意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及时调整服药剂量,在两类药应用已形成规律后,不需要额外增加化验的次数。
3、妊娠与分娩
继续妊娠
换瓣术后血液动力学与心功能明显改善,对已怀孕或希望生育的已婚妇女,可允许在换瓣2—3年后妊娠。
置换机械瓣病人,由于服用香豆素类药抗凝。香豆素类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怀孕后前3个月,尤其是6~13周,有引起畸胎的危险。因此,可于怀孕后前3个月即使用肝素和前3个月最后2周用肝素抗凝。因肝素分子大,不透过胎盘。但应用肝素须住院,长期使用不便,不能推广应用。在妊娠期间,胎儿可发生早产、死胎或出生后死亡。死亡原因为胎盘剥离、内出血或脑出血。在怀孕期间由于母体可能处于高凝状态,易并发血栓栓塞。因此,应定期检查凝血酶原时间,并按检查数值调整增加服药量。调整适当,可使母体与胎儿的危险发生率降至很低的程度。母体心脏负担增加,则可用强心、利尿治疗予以改善。
中止妊娠
瓣膜置换术后长期抗凝治疗的病人,如心功能恢复较差,血液动力学改善迟缓,如术前心功能Ⅳ级,术后改善至Ⅲ级或仍为Ⅳ级的病人,由于妊娠后的生理改变可使心脏负担加重,病人经常受怀孕后凝血机制处于高凝状态与循环超负荷的威胁,应予中止妊,娠,而且最好在妊娠后第3个月以前完成。中止妊娠手术较为简易,对病人的损害较小。中止妊娠时的抗凝处理为术前停服抗凝剂2~3天,在检查凝血酶时间正常后手术,术后48h开始恢复抗凝。
围产期的抗凝治疗
预产期前1~3周病人可住院,在住院期间停服抗凝剂,改用肝素抗凝。如发生早产,母体与胎儿也较为安全。如不停用口服抗凝剂,则宜采用剖腹产方法。经脐静脉给新生儿注射维生素K15mg。应放弃母乳喂养,因母乳中含抗凝剂。术后48~72h重新开始抗凝治疗。个别换瓣后妇女仍自然分娩,应十分谨慎。(作者:张金洲,医院)
谭虹观点
心脏瓣膜置换术俗称“换瓣”,是心血管专科常见的手术之一,主要应用于风湿性心脏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导致的严重瓣膜性心脏病患者。换瓣手术可以改善心脏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对于换瓣术后能否正常怀孕生孩子?
瓣膜置换手术后,可以正常怀孕吗?
用于换瓣手术的心脏瓣膜分两类:生物瓣膜和机械瓣膜。瓣膜属于异物,植入人体内后都需要规律的抗凝治疗,以免出现血栓导致瓣膜功能异常,甚至打不开而有生命危险。生物瓣可以保证良好的血流动力学特性,血栓发生率低,不必终身服用抗凝剂,但寿命短,只能维持10-15年,有再次手术的问题;机械瓣使用年限较长,可维持40年左右,需要终身服用抗凝药。因此,接受心脏瓣膜置换术的女性,妊娠时机的选择很重要。
1、妊娠前要全面评估
妊娠之前一定要经过心血管和妇产科医生共同评估,了解目前全身情况和心脏功能。有妊娠禁忌的患者切不可盲目妊娠,例如明显的瓣膜异常、重度肺动脉高压、存在血栓、低氧血症、心功能不全等情况。
2、何时可考虑妊娠
一般来说,换瓣的女性术后心功能恢复需要1-2年,因此术后1-2年才能考虑妊娠,选择机械瓣的患者妊娠时间需延长至2-3年。
3、不当妊娠风险高
接受生物瓣置换的大部分患者,若瓣膜功能良好,且不合并其他心脏病,可以较好耐受妊娠。接受机械瓣置换的妇女妊娠风险较生物瓣的高。不当妊娠的换瓣妇女潜在的风险包括:妊娠期间母体血流动力学的变化,导致原有心脏疾病加重、瓣膜功能降低、血栓形成;抗凝药物对胎儿也有影响,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畸形、胎儿颅内出血和胎儿生长受限等。
4、抗凝药物的管理
对于心功能良好,可以正常备孕的换瓣妇女,要尤其注意抗凝药物的选择。目前,华法林是临床预防血栓的一线抗凝药物,很多换瓣术后患者都需要常规服用。但是华法林分子质量较低,可轻易通过胎盘屏障,对胎儿影响大,有自然流产、胚胎停育、早产和致畸形的风险。
但是《年欧洲妊娠心血管病指南》认为,华法林服用剂量低于每天5mg,出现上述风险并不高。如果不能使用华法林,亦有其他抗凝治疗方案可以选择。怀孕期间,选择合适的抗凝药物及治疗方案很重要,切莫因为想怀孕,就盲目停止抗凝治疗,如果因此而瓣膜上形成血栓,会危及母体的生命。
因此,医院咨询心血管和妇产科医生,认真评估,才能保证安全妊娠。(作者:谭虹,医院)
编辑:爱心